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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抗战时期大学教授生活困苦,已为学界所共识。曾经待遇优渥的大学教授,在战时陷入贫困的泥潭。他们怎么样度过这段困难时期,在当时便为各界瞩目。学界对战时教授生活的研究,多偏重个体性的定性描述。对于大学教授作为一个群体在战时生活水准下降的程度,缺少准确的把握。在关注教授生活困苦之际,学界对于如何救济教授生活却多有忽视。战时救济事关个人的切身利益,在当时校园内外实为热议话题,曾引起国民政府乃至海外机构的关注。对于战时教授救济的缘起,相应的制度设计与举措,救助引发的校园因应,以及如何评估其实际效用,均缺少系统性的梳理。本文拟围绕此主题,探讨抗战时期对大学教授的救济,并对战时教授的生活状况有所评述。
全面抗战爆发前,大学教授薪俸丰厚。在1937年上半年,北平各大学教授的平均月薪为360元,而普通工人在20元左右。教授待遇之优渥,可见一斑。
全面抗战爆发后,教授群体收入显著下降。1941年,中央银行经济研究处对各阶层收入变化进行统计,以1938年实际收入为基数100,到1940年,四川省佣工实际工资增至134.8,重庆建筑工人为86.9,成都木工为89.4,而成都市大学教授实际工资则降至30.7。这显示出,在抗战初年各阶层收入的升降中,大学教授实际收入下降迅猛。金陵大学在战时西迁成都办学,该校农业经济系教授乔启明的研究也有类似结论。乔指出,以1937年上半年月薪基准为100,到1941年6月,成都市大学教授月薪已跌至14.8;在同时期,成都木工的工资指数仅跌至89.4。教授薪津的实际购买力已不足战前的15%。即使在教育系统内部,大学教职员薪津降幅也超过中小学。重庆市大学教职员薪津在1941年为战前的18.4%,而中小学教职员薪津分别为战前的26.6%和34.5%。
影响抗战初年大学教授薪津迅速下降的因素主要有两个。其一,是全面抗战爆发后公教人员薪俸折减,公立学校薪俸七折发放,直到1941年1月始恢复全薪。如西南联大历史系教授郑天挺,战前薪俸为360元,经折减后1938年实发仅267元;1939学年增薪为380元,实发也只有281元。其二,1939年后大后方通胀日趋严重,造成薪俸实际购买力迅速下降。战时大后方的大学主要聚集在重庆、昆明和成都等城市,这些城市的生活费指数在1937年到1945年间急剧增长(如表1)。以1940年为分界线,前后又可大致分为两个时期。在1940年前,生活费指数的增长仍在可控范围内。重庆在1940年是战前的5.8倍,成都为4.4倍,最高的昆明尚不到8倍。但1941年后,物价如脱缰野马,生活费指数呈加速攀升之势。1945年上半年各地生活费指数相较于1940年,在短短不到五年间,重庆增加了189倍,成都增加319倍,昆明更是增加了540倍。
在此局面下,教授薪津的购买力取决于能否跟上物价上涨的幅度。在1940年前温和通胀之时,薪津折减与物价上涨恰成对比,使得抗战初年薪津的购买力急速下降。1941年后,国民政府通过生活补助费和“米贴”等形式补助公教人员收入,并采用跟随物价调整补助的政策,此后生活费指数虽加速上扬,但教授薪津实值却趋于稳定。西南联大经济系教授杨西孟根据昆明市生活指数,统计了抗战期间昆明市大学教授薪津实值的变化。在1937年上半年,教授薪津实值为350元;经过数年快速下跌后,在1942年下半年降为9.9元,到1943年下半年仅有8.3元。直到1945年下半年,教授薪津实值才开始慢慢地回升。(见表2)杨的研究显示,在1942-1945年抗战中后期,教授薪津实值跌至空前绝后的历史低点,购买力在数年间始终徘徊在战前的3%左右。
教授薪津实值的下降,提出了怎么样确定战时基本生活标准的问题。根据当时各校教授的判断和政府对公务员生活费标准的计算,五口之家的生活标准,约为教授战前工资购买力的15%。西迁成都办学的燕京大学在1942年定教员薪津改革方案时,便以达到战前教授薪俸15%的购买力水平为目标。参照昆明公务员生活标准的测算,1942年11月昆明教授五口之家最低生活费约为战前50元的购买力水平。战前教授薪津平均在350元左右,与薪津15%的比例基本吻合。
以此为标准衡量战时大学教授的收入,到1941年前后,教授薪津实值即已跌至最低生活标准以下。如表1所示,昆明大学教授薪津实值在1940年上半年已跌至42.4元,在1942-1945年间从始至终维持在10元左右,约为战前的3%。昆明是战时生活成本最高的城市,但昆明教授的境遇并非个案。在物价较低的成都,乔启明指出,教授薪津实值在1941年6月即迭至战前的14.8%,此后数年维持在10%以下。燕京大学教授薪津实值在1944年秋季只有战前的7%。在陪都重庆,据南开大学经济研究所统计,大学教职员薪津实值在1941年10月仅为战前的12.6%,到1942年降至9.6%,1943年更降至8.9%。重庆的统计数据并不限于大学教授,还包括了大学低薪教员和职员,他们在战时的薪津降幅不如教授剧烈。如果单独统计教授薪津的变化,其降幅会更显著。在西安,西北大学1942年秋季学期教授薪俸平均为1249元,其实值仅为13.87元,不到战前的4%。不同城市战时物价虽有差异,但毫无疑问的是,从1942到1945年抗战胜利前,教授薪津实值“稳定”在前所未有的洼地,始终在最低生活标准线下徘徊不前。
1942年一份《昆明教授家庭最低生活费的估计》报告中指出,昆明“过去教授家庭生活的维持,一面靠典卖衣物,一面则减低营养和停止子女教育。现在典卖已尽,有许多家庭实有无法维持生活的情势。”教授生活的破产,使救济教授的呼声随之而起。1941年12月,西南联大教授会专门讨论生活问题,“同人等薪津平均每月不及六百元,以物价增长三十倍计,其购买力只等于战前之十七八元。……惟望每月薪津得依生活指数及战前十分之一二,无论数目之多少,总期其购买力能及战前之五十元。”联大教授对于薪津达到战前购买力50元的期望,和前文所述最低生活费标准基本一致。1942年10月,国民参政会三届一次会议在重庆召开,救济大学教员生活成为重要议题。武汉大学教授杨端六等26人在会上联名提出“为教员生活艰苦请设法调剂以维国本案”,请政府依战前标准十分之一为基数,乘以当地物价指数发放月薪。当时昆明、西安等地教授的薪津实值仅及战前3%,因此此案提出后,得到多校教授的公开呼应。
物价飞涨是战时教授生活破产的重要原因,但物价飞涨对于各阶层的影响并不相同。教授们看到,在物价飞腾背后,是社会财富分配的不公。1942年4月,伍启元、杨西孟、费孝通等九位教授联名发表了《我们对于当前物价问题的意见》,文中指出,由于物价飞涨,国家财富正在发生一种不公平的重新分配,军人、公务员、教师等薪水阶层损失惨重。薪水阶层“是国家的有用干部和社会的安定力量,今因物价高涨,日趋解体,这是国家社会莫大之损失”。他们都以为,这种不公平的分配将孕育社会激烈变动的祸根。
战时社会财富分配的不公,与权势部门和个人的贪污中饱紧密关联。这些对于社会道德和人心向背的影响,激起大学教授对于现实政治的不满和批判。1942年,中央大学教授朱森和浙江大学教授张荫麟先后因病英年早逝,因生活境遇低下所引发的不满开始形成公开的社会效应。《大公报》在7月16日社评《由朱森教授之死说起》中提出,“一个主要大学的系主任,其所得薪津,不得以维持其夫妇子女的生活”,线年初,中山大学教授宣言呼吁改善生活,其中提到:“今日之大弊,不在所得之减少,而在分配之不公。”这种言论在社会舆论和青年学生中都很有影响。
教授生活破产以及引发的不满,也为政府和友邦人士重视。费正清(J.K.Fairbank)1942年在中国西南游历时目睹教授们典衣卖书,生活困苦,他向华盛顿报告说,“除非得到援助,否则结果只有一个——营养不良、疾病,最终代表美国自由理想的教员士气低落,走向消亡、离散或堕落。”蒋介石在1942年7月21日日记中提醒自己,注意“朱森教授之死案”。教育部也坦言,各校教授所陈困苦情形“非故作动人之语,实为目前一般教育人员之生活实况。”教授们对现实政治的不满,很大程度上缘于生活困窘。侍从室在给教育部的电文中称:“专科以上学校其指导学生思想发生领导作用者,多不在校长与训导长,而在一部分有权威之教授。此类教授大抵学有专长,能得学生之信仰,因为生活过苦,对政治现状,绝少满意之批评,此为一般大学生对党团不甚热烈参加之主因。”要平复教授的不满,发挥其引导青年学生言行的作用,改善教授生活不容或缓。对大学教授的救济,不仅是单纯的经济问题,也成为维系政府与教授关系的政治任务。
1941年2月,多家援华机构在美合组美国援华救济联合会(United China Relief)。作为战时最大的民间援华组织,援华会从1941年成立到1945年9月共募集善款3128万美金,用于医药、儿童福利、社会救济和教育救助。其中用于教育的救助占总款项的20%。
中国大学教授生活困苦很快引起援华会的关注。1941年秋,援华会向世界学生服务社(World’s Student Service Fund)询问,该社是否有救济中国大学教授的计划。该社于11月12日致电位于上海的全国学生救济委员会(National Student Relief Committee),请就救济大学教授提出专门方案。委员会主席胡佛(Lyman Hoover)为此邀请多名教授讨论,于1942年1月决议组织专门委员会研究具体方案。5月21日,全国学生救济委员会致电世界学生服务社称:“物价飞涨加剧教授困苦,急需数十万美金紧急救助。”6月4日,世界学生服务社向援华会提议,应提供资金救助中国大学教授,并认为这是一项“重要但迄今仍被忽略的需求”。
世界学生服务社的建议得到了援华会的积极回应。援华会认为,中国大学教授生活被物价迅速增加严重困扰,他们能否继续学术工作,对于当前和未来的中国都至为重要。援华会新任驻华主任艾德敷(Dwight w. Edwards)于1942年7月来到成都,与成都各大学谈及教授救济事宜,称募集的资金有20万美金。8月27日,该会在重庆设立了教授补助金管理委员会(Committee on Aid to University Faculties),推举张伯苓为主席,章元善为总干事,具体负责教授生活补助。该年10月和12月,援华会分两次支拨教授补助金管理委员会国币218万余元,此项救助旋即引起中国公众和学术机关的热议。
就在援华会酝酿救助大学教授生活之际,国民政府也在积极筹划救助事宜。1942年6月17日,蒋介石在日记中写道:“预定:一、各大学教员借贷经费之规章与数目。”19日,他又写道:“预定:各大学穷苦教授之贷款方法。”19日下午,蒋在成都召集学术界及教育界人士茶话会。茶话会详细的细节内容虽不详,但蒋借此对文教界的清贫当有更直接认识。次日,蒋手令陈布雷设法救济穷苦大学教授,并亲拟办法两种。“甲、组织政治、经济、社会以及自然科学等研究会,或杂志刊物译书征文,如现在补助哲学学会之办法;乙、每大学视其教授人数之多寡,择其家境生活最困难者,由各校长负责调查,由政府令银行特别拨款借贷,名为信贷,不要利息或最低利息。待抗战完结后五年内分期还清,由政府担保。但每人每年有最高借款,如最多每月以伍佰元,每年以五千元为限。”蒋所拟第一条办法,系参照1941年补助中国哲学会西洋哲学编译委员会的经验。1941年度曾补助该会6万元,1942年度补助12万元,其中丰厚的稿费支出,可用于补助学者生活。
7月18日,教育部呈报了“专科以上学校教员奖助金办法”。据此办法,教员奖助金分甲、乙两种。甲种以奖励教员著述译述为主旨;乙种以资助家境特别困难、或生活有特殊需要(主要是疾病)之教员为主旨。乙种奖助金又分补助和借贷两类,补助类由学校在家庭人口五口以上的教授、副教授中遴选,总数不超过其人数的八分之一,每人月补200至400元;借贷系针对患病教授本人的医疗救助。朱森事件后,教育界舆情汹汹。蒋介石对于救济穷苦教授颇为急切,多次询问实施情形。7月23日,蒋在教育部报告上批示说:“此事系前月中在蓉时手拟电令核办,并限于暑假前发表。现暑期业已开始,方形声请增款,为何如此延滞。”此案应“立即提请院议通过,待国防最高委员会追加概算。但一面可先发表简章新闻,以安各大学教授之心,免使纷纷作他就之计为要。”10月6日,蒋再次手令陈布雷,询问奖助金落实情况。
蒋介石认为奖助金可以“安各大学教授之心,免使纷纷作他就之计”。可见,战时大学的“师荒”,“最高领袖”亦有所闻。1942年8月,离港返桂的陈寅恪先后收到五所大学的聘书,陈氏却因此感慨:“可见教书一行,今成末路,盖已不能谋生,皆纷纷改行,致空位如此之多,从未见银行或税关之急急求人也”。陈寅恪的另类解读,可谓有感而发。为稳定教员队伍,教育部学术审议委员会于1942年12月转请行政院拨款180万元,发给“久任教员奖金”,以坚定其终身从事作育人才与学术研究之决心。这一呈请很快得到回应。侍从室在批注中认为:“所陈分配数额亦尚不多,惟以钧座名义给奖,含有特别鼓励之意,似属可行,”并将奖金总额增至200万元。在教育界服务20年以上者每人每年奖励3000元,服务10年以上者奖励1500元。该年度,教育部共奖励久任教员1300余人,发放奖励金220余万元。教育部在呈复行政院时称:“前项久任教员奖助金核发后,各校教员同深感奋,颇收激励之效。”
与此同时,在教授补助金管理委员会的组织下,到1942年11月中旬,全国先后成立了22处分会。但此项计划与教育部教员奖助工作恰巧“撞衫”,随即引起教育部和部分大学教授的质疑。教育部长陈立夫在11月3日和9日两次致函艾德敷,提出援华会对华教育救济应侧重于社会教育、医学教育、义务教育、识字教育和战区师生生活保障等更为急需的领域。陈于11月上旬还致函教授补助金管理委员会主席张伯苓,对救助方案提出修改意见三点:“(1)此项补助经费为数甚多,先以补助私立各院校教员为限;(2)补助金分拨各校院组织委员会分配,不必于各地设小组委员会;(3)补助金亦可用于补助教学设备或教员公共福利。”11月10日,中央大学教授联名在《大公报》公开宣言,认为“教育为国家根本事业,一国教育人员之生活,应由其本国政府维持之。为尊重我国国家及政府之地位计,……此项有关于日常生活之补助,实有未便接受之处。”
对于饱受生活困扰的大学教授而言,中大教授的宣言显得令人费解。蒋梦麟在向西南联大报告援华会计划被否决时,对于政府拒绝接收援华会补助,“全体教员表示强烈抗议”。梅贻琦在日记中写道:“报载渝中大教授有‘未便接受’美人救济之表示,殊耐寻味。”但在11月13日,联大常委会为顾全大局,仍决定“对于中大教授之宣言暂不作表示。”1942年夏秋之际,正是蒋介石筹划救济穷苦教授之时。由政府救助国立大学教授,体现了一个合法政权对公教人员基本生活权利的保障。当时正在重庆的费正清说,蒋介石为此事曾“大发雷霆”,并以“民族骄傲”为由拒绝了援华会的救助。国民政府对此事的态度,既出于“民族骄傲”的虚荣,也是现实必须的政治姿态。在中大教授公开宣言的同一天,蒋介石手令在1943年预算中再增拨200万元作为教员奖助金。在政府政策和教授姿态之间,颇有默契。中大教授的宣言,既是对于政府立场的呼应,也可视为对于政府的压力。11月底,中大教授徐仲年、欧阳翥等人联名致函陈立夫,重申10日宣言立场,并请教育部“别筹维持同仁生活之方策。”陈立夫复函称,“教员一般生活之改善,亦正在继续设法。”这使得救助教授生活变得难以回避,势在必行。
相较于国立大学教授的隐忍,与援华会有着直接资助关系的教会大学反应颇为强烈。燕京大学代理校长梅贻宝于11月18日专门撰写了对于中大教授宣言的回应。梅指出,中大教授宣言显现了中国知识阶层和领袖们在“民族骄傲”上过于敏感的立场和狭小气量,这不仅让援华会的捐助者感到困惑,而且也不利于中国未来秩序的重建。次日,教授补助金管理委员会决定修改原计划,将此款大多数都用在救济私立大学教授生活,并将救济内容在原有的医药、子女教育、意外损失三项外,增加福利补助一项。根据该委员会制定的经费分配方案,400万元经费将用于补助1000名教员,其中医药占50%,教育占12%,意外损失占8%,福利补助占30%。从经费实际发放看,截止到1943年8月底,全国共有35所私立院校和学术机关接受补助,940名学者中有614人受到补助,占总人数的65.5%。共发放国币90.6万余元。其中用于医药补助20.8万元,教育补助7.9万元,意外损失补助7.2万元,福利补助54.6万余元。医药补助需求低于预期,而用于直接补贴教授生活的福利补助支出巨大,占全部用费的60%有余。
1943年,国民政府对大学教授的救助进一步加码。与之前教员奖助金和久任奖励金主要奖助年久资深教授不同,救助政策开始惠及更多教员,并扩展到医疗、子女教育、意外救济等多个方面。
1943年4月,在渝参加中央训练团的十余位大学校长向蒋介石呈请救济。其中第三项提出,“各校教员除一切待遇照公务员外,拟请另加教员学术研究补助费,俾得安心任职。”该案最终在9月为行政院通过,并自该年4月起照数追加。据此,国立专科以上学校教员学术研究费教授月支500元,副教授380元,讲师250元,助教130元。预计全国月需220万余元,这在当时是一笔较大开支。学术研究费在战时经历了两次调整。1943年12月,因三青团中央报告,“各校教授每以生活过苦,致对现状表示不满,影响学生思想,似另酌增待遇,以期安定。”蒋介石饬令从1944年1月将教员研究补助费“增列一倍,俾资改善。”1944年秋,国民参政会三届三次大会通过了“改善大学教育待遇提倡学术研究”案,为落实这一政策,经教育部提议,专科以上学校教员学术研究费从1945年1月再增加一倍发放。即教授每月2000元,副教授1500元,讲师1000元,助教500元。
1943年5月,蒋介石手令教育部:“专科以上学校应酌发周转金,用以救济教职员与眷属之患重病者,以及教职员中家境最困迫者。”该年11月,行政院核准各校周转金发放标准,其中学校400人以上者支10万,200人以上6万,200人以下3万。在1943年度,共计发放特别周转金339万元。1944年度,37所国立专科以上学校领取特别周转金343万元。这笔周转金,很大一部分被用于教职员的医疗补助和紧急救助。
在子女教育上,行政院于1943年10月通过了《贫苦学生及教职员子女求学救济办法要点》,各校组织公利互助合作社,教职员子女三人以上入中学者,每人每年可向合作社贷款500元。1944年7月,行政院通过了《战时公教人员子女就学中等学校补助办法》,规定公教人员子女有二人以上在中等学校肄业者,除一人外,余均得每名每年补助法币2000元。在医药补助上,教育部于1944年6月训令国立学校比照公务员办理教职员生育及医药补助。该年4月起,教职员生育一次性补助2000元,1945年增加至5000元。对于教职员的医药补助,分为医药、手术、住院和膳食四项,其请领额度以经费支出的三分之二为限。
学术研究费、特别救济金以及医疗补助费等举措,都仅限于国立院校,这引起私立院校的不满。中华大学等校便呈请教育部修改学术研究费补助办法,俾私立、国立均得享受同等待遇,但最终未获邀准。这种安排,与公私立大学不同的救济渠道有关。如前所述,援华会的经费即规定大多数都用在救济私立大学教员。1943年6月,蒋介石在援华会驻渝办事处报告中看到教授补助金委员会具领美金18万余元,他专门电令教育部查复此款用途,得知该款系补助私立专科以上学校教员之用。9月4日,侍从室指令教育部,此项补助须“每学期造具清册,送教育部备查,俾与教部经办之救济事宜,两相配合。”
在援华会方面,鉴于1942年秋不愉快的经历,教授补助金管理委员会决定变通对于国立大学教授的救济策略,寻找政府认可的中方机构,委托办理救助事宜。毕竟,国立大学教授无论是在体量上还是在学术影响力上,都非私立大学可比。随后,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和中华文化教育基金董事会分别被委托办理国立大学教授医药补助和研究补助。
1943年6月,教授补助金管理委员会拨款100万元委托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代办国立院校教授之医药补助。红十字会总会下设大学教授医药服务组,该年分别在重庆区和昆明区成立教授医药服务委员会,旨在“供我国立大学教授医药服务之用”。对此,教育部希望将该项救助纳入政府管理轨道。7月20日,教育部致函红十字会总会,指令将此款并入各校即将成立的公利互助合作社,“依照所指定之用途办理。”红十字会总会8月3日复函称,此事“部署既定,中途变更,殊多周折”,婉拒了教育部的要求。教育部内讨论此事时,高教司司长吴俊升便认为:“该款系接受美国援华会补助国立大学教授捐款之变通办法”,不宜过多干预,建议部方仍照原议办法予以备案。
红十字会总会办理的医药补助分为购药、住院和疗养三项。据测算,重庆和昆明两区共有教员1568人,1943年度补助额定50万元。1944年5月,教授补助金管理委员会增拨红十字会总会75万元,其中30万元用于原有两区,其余45万元用于向全国扩展业务。因此在1943年度,昆明和重庆两区用于医药补助金额达80万元(重庆区41.7万元,昆明区38.2万元)。1944年度,国立大学教授医药补助费总额核定为310万元,其中重庆区分配72万元。由于援华会增加拨款,该年重庆区补助从原订72万增至200万元。以此推算,该年用于全国的教授医药补助费应在800万元以上。
在1942年12月18日重庆举行的教授补助金管理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艾德敷鉴于昆明大学教授的困苦,就提出了对于昆明学术机构给予研究补助的计划,以绕开此前因生活补助面临的尴尬。委员会司库任鸿隽,同时也是中基会的负责人。援华会乃于1943年夏拨款100万元,委托中基会对国立大学及研究机关的“重要工作人员”发放特别补助金,用意在于“补助研究及调剂生活”。1943年8月,任鸿隽赴教育部磋商,谈及“补助国立大学教授研究,每人年给万元左右,额数一百名。”当时在浙江视察的陈立夫回电表示:“美援会捐款,如由中华文化基金会出名补助,较援华会直接补助为妥,可先签请委座核示。”
中基会旋即成立了特别研究补助金委员会,以“目下全国生活费用以昆明为最高,而学术工作人员亦以昆明为较众,”决定此项补助尽先用于昆明地区。1943年10月,由蒋梦麟、梅贻琦和李书华组成顾问委员会,推荐并商讨人选。委员会原拟将补助金分为甲、乙两种,甲种每年2万元,乙种1.2万元。嗣因教部主张平均分配,遂改为每人1.2万元,额定82人。1944年初,昆明区共有80人(其中联大54人)获得补助。1945年,特别研究补助金扩大发放范围,将全国分为十区,总额也从100万元激增至7000万元,全国有936人获得补助。在1945年春,中央大学有105名教授领取了特别研究补助金,人均国币6万元。
在援华会之外,哈佛燕京学社也是战时救济中国大学教授的重要力量,这与费正清、袁同礼的呼吁不无相关。1943年3月,费、袁二人联名向哈燕社社长叶理绥(S. Elisseeff)递交了《中国学术人才保护备忘录》,提出由哈燕社设立特殊科研救助基金,救助中国学者。1943年,哈燕社拨款1万美金救济14名中国学者,当年应邀赴美访学的六位教授每人1000美元,其他八位教授每人500美元。1944年,由蒋梦麟、翁文灏、陈衡哲、傅斯年和袁同礼组成提名委员会,根据学术水平、科研性质、地理位置和个人状况,将科研奖助金分为国币6万、4万和3万三个等级。该年,来自全国20所机构的52名人文学者获得救助,这中间还包括郑德坤、李方桂等。
在救济力度上,援华会和哈燕社等民间机构要小于国民政府。1943年上半年,教授补助金管理委员会用于私立大学教授补助有90万余元。在1943年度,中基会发放的特别研究补助为100万元,红十字会在重庆和昆明两区的医药补助为80万元。但在1943年,国民政府发放的教员奖助金有400余万,久任奖励金有220万元,学术奖助费每月有220余万元。战时对于大学教授的救济,是以政府为主导,民间机构为补充。正如蒋介石在训令中所言,藉此达到“两相配合”的效果。
在政府救助逐步由久任资深教授向全体教员铺开之际,民间机构的救助则更集中于所谓的“重要教授”。哈燕社对于人文学者的救济,中基会对重要学术人员的救助,都集中于高级教员和研究人员,补助金额也较高。这批曾经主要在西方大学接受现代学术训练的知识精英,对西方文化有着深切认同。维系他们的基本生活,并保证其学术研究的连续性,是西方学术文化向世界传播的体现,也代表着西方尤其是美国的利益。积极于教授救济的费正清,就把战时对中国大学教授的救助称为一场意味深长的文化战争。
战时大学教授的救济,形式上有医药救助、学术研究补助、子女教育补助、意外损失补助、久任奖励、生活福利补贴等多种形式。名目虽繁多,其目的均在改善教授生活。在物价快速上涨的环境下,如何衡量救济的效用,并非易事。一方面,有必要探讨救济在教授群体中覆盖的范围;另一方面,要明确救济对于增加教授收入的实际贡献。
从形式看,战时教授救济有“因需救助”和一般性补助的区别。医药救助、意外补助和子女教育补助均属于“因需救助”,其中以医药救助最为紧要。申领医药救助有最低限额,红十字会规定医药支出须在300元以上,乙种奖助金规定医药支出须在500元以上者方可申请,其实就是一种大病救助,请款者并不为多。1943年度,大学医药教授服务组重庆区核定教员有1013名,该年核准补助者仅有178人次,每月仅十余人次。在补助金额上,办理初期因经费有限,核发比例较低。1943年10月,重庆区有19人申请补助,人均申请额为2877元,核发额不到900元,仅为申请额的三成。中央大学教授陈剑恒因妻子生育请款3000元,最终仅核准500元。陈“以此项补助数额,与实际支用相差甚巨”,以致于声明放弃此款。此后因援华会增加拨款,1944年后核发比例有显著提高,基本上能实报实销。(见表3)
表3:中国红十字会总会重庆区办理大学教授医疗补助情况表(1943-1945年)
在政府办理的医药救助中,生育补助是一项重要内容。从1944年6月到1945年4月,中央大学教职员共有40人请领生育补助,金额达14.7万元。但事实上,数千元的生育补助远不敷用。1945年7月,中大马炳文教授夫人在重庆南山协和医院生育一男婴,其住院、医药、接生等费高达56950元,而生育补助仅有5000元。医药补助规定以不超过单据总额的三分之二为限,且多有核减。从1944年6月到1945年7月,中大教职员请领医药补助者仅有31人,申请金额24.4万余元。教育部因不符规定仅核准了其中20人,补助金额为13.2万元。与红十字会总会相比,政府的医药补助并无优势。红十字会总会在1944年度分配给中大的医药额度在80万元以上,远超于政府核准的报销金额。战时医药补助侧重大病救助。燕京大学教授陈寅恪和西南联大教授燕树棠在抗战末年先后患视网膜脱落,教育部特例给予每人10万元的医药补助,这也是战时教授医药救助中金额最高的两笔。
与“因需救助”相比,一般性补贴更能体现救济对于提高教授收入的作用。从受益群体看,年事高、资历久的资深教授是主要受益者。乙种奖助金补助类规定请领人数不允许超出学校教授、副教授总数的1/8。由于申请者多,教育部另增“专额”,实际奖助达到总数的1/5左右。西北大学在1944年有教授、副教授88人,其中15人获得奖助,金额为200、300和400元三等。相对而言,西南联大获奖助金额和比例都更高。1943年西南联大169名教授、副教授,有39人获得奖助,金额分为400、500和600元三等。久任奖励金对于服务年限规定明确。1943年初,全国获奖励教员有1300余人,当时全国专科以上学校教员总数为9600余人,受奖比例不到14%。但在受奖教员中,有很大一部分都是年资较久的教授。中央大学1945年申请久任奖励教员有115人,除讲师4人外,余下111人均为教授或副教授,占当时全校教授、副教授总数40%。学术研究费则覆盖全体教员,不过仅面向国立学校。中基会代办的特别研究补助金,其对象集中于大学“重要教授”。1944年初在昆明试办时,西南联大有54人受到补助,占全校副教授、教授人数的三分之一(全校162人)。1945年向全国推广,该年中央大学全校334名教授、副教授中,有105人获得补助,占近三分之一。但是从全国来看,受补助比例要低于西南联大、中央大学这些顶尖大学。
同时,须考察救济所得在教授收入中所占比重。在1942年秋季学期,西北大学全体教授平均薪津为1249元。虽然存在地域差异,但在国立大学很有代表性。1942年下半年是政府救济教授之始,该年秋季发放的乙种奖助金,每月补助人均300余元,相当于教授月收入的1/4。1943年初发放的久任奖励金,任职10年以上者奖励1500元,20年以上者奖励3000元。获乙种奖助的教员和获久任奖励的教员有较大重合。如在1944年下半年,中央大学获乙种奖助的45人中,有35人当年也获得久任奖励。在1943年初,他们从乙种奖助和久任奖励可获得月均400-600元的补助,占薪津收入的1/3强。加上从1943年4月补发的学术研究费,教授月支500元,三者相加可达千元。1943年下半年,昆明大学教授薪津约值为3697元,上述三项补助占其薪津收入的1/4。昆明是战时物价指数最高的城市,各地教授薪津因与物价挂钩有较大的差别。在1943年6月行政院制定薪津标准中,各地公务员生活补助基本数和加成数便有很大不同。如表4所示,昆明的补助比重庆高出50%,比遵义等地更是高出一倍以上。但教授救济额度各地基本相同,在物价指数较低的地区,救济所得可相当于教授薪津的一半以上。
中基会在抗战后期发放的特别研究补助费,是教授救济中一笔较大收入。1944年2月昆明区发放的1.2万元,相当于西南联大教授两个月的收入。在1945年,重庆区该项补助每人为6万元,当时中央大学教授平均薪津在3万元左右。
国民政府也会给予临时性额外补助。1944年12月,教育部指令各校,凡连续在一校服务满20年以上教员一次性奖励1万元,服务满30年以上者一次性奖励5万元。1944年,教育部鉴于昆明教授生活艰苦,曾在高教司司长吴俊升赴昆公干之际携带救济费10万元由其酌情接济。但吴鉴于款额太少,乃请昆地院校列单,由部给予每人1万元的一次性救助。西南联大当时29名教授获得补助。
战时救济在某些特定的程度上缓解了大学教授的生活上的压力,尤其是在救济之初,对于提高其收入有较大帮助。因此,救济如何分配在校园内引发议论乃至争执。中央大学为了尽最大可能避免教授间的矛盾,1942年10月拟将乙种奖助金在校内“平均分摊”,但被教育部驳回。最终,中大对符合条件者按年龄长幼排序,以免启悠悠之口。中基会补助系由会方确定名额,由校方推举名单,遴选上更具弹性。1945年西南联大在确定名单时便大起争议。总务长郑天挺在日记中写道:“美国援华会补助大学教授研究之款,数额过大,争者甚多,连日向余言者不胜其烦。或以上年未得而有不平,或以上年曾得本年不能得而有不平,或切欲得之而有所诉,或为人帮忙而有所言,余皆一切敬聆之,不敢有言。”中大1946年初分配此款时,学校专门函询教授会意见,采取由各系科会议推选、学校审查公示、再最终发表报请的做法。在公示阶段,哲学系便提出“本系各教授同仁咸认为初审名单中不符规程者甚多,即就文学院而论,其中兼任其他职务者,不在少数,理应再予审核。”教授们围绕救济而起的争议,恰能体现战时救济对其生活的影响。
在抗战后期学者的书信和日记中,多有接受救济的记录。1943年11月,深受疾病困扰的林徽因写信给联大教授陈岱孙说:“我们近来因受教授补助金之医药补助过两次,近由于哈佛燕京之款,已被目为发洋财者。”在次年8月的信中,她又写道:“我们骤然收到两三处给我们接济,一时感到过于阔绰及自私。”郑天挺在1944年9月领到哈燕社补助4万元,因金额过大,乃至有“甚愧”之感。他在日记中写道:“上月经常收入共14884元,另有部拨乙种奖助金每月500元,研究费每月1000元,每半年一付,每月实入16384元。更加以清华福利金、哈佛研究费,每月平均7000元。战时得此虽不足与生活指数比,然不为不多矣。世之不如我者更不知多少。”郑氏此处提到的乙种奖助金、研究费和哈佛研究费,都是战时教授救济的重要内容。
全面抗战时期对于大学教授的救济,有两股主要的力量。政府的救济体现着主权国家对于公教人员所担负的责任,救济政策有向国立院校倾斜的特征。因国民政府的反对,援华会在1942年秋不得不将教授救济限于私立院校。此后,援华会通过与中基会、红十字会总会合作的形式,对国立大学教授开展研究补助和医药救助。在救济的覆盖范围和金额上,政府救济居于主导地位,以援华会为代表的民间机构则是有益补充。但政府救济力度跟着时间推移逐渐式微,民间机构对于“重要教授”的救助则能与时俱进,在抗战后期引人瞩目,甚至被教授们认为“数额巨大”。抗战末年,援华会与国民政府对大学教授的救济逐步走向合流。1945年7月,援华会捐赠2.65亿元,复由教育部呈请拨发0.35亿元,共计3亿元,作为全国专科以上学校及研究机关教职员福利金。
战时教授救济形式多样,涉及到医疗、子女教育、生活补贴、意外保障、学术奖助等多个角度。之所以如此复杂,说到底还是缺钱。大学教授若有战前薪俸的购买力,无需如此花样辈出。但是对于战时教授救济的效用,仍应给予历史的评判。救济举措对于缓解大学教授的经济和生活上的压力起到一定作用。教授获得救济的额度虽有不同,但综合看来,救济所得约相当于常规薪津收入的三分之一到二分之一,这对于救助急需,提高收入,都有较大帮助。在救济政策实施之初,其效用体现得更明显。同时应该看到,抗战中后期大学教授的薪津实值本就处于空前的洼地。雪中送炭的救济,对提高生活水准作用有限。且跟着时间推移,救济力度落后于物价涨幅,效用大打折扣。战时救济没有从根本上改善大学教授生活,让他们仅能“稳定”在很低的生活水平上,是毋庸讳言的事实。
直到战后,教授薪津实值才有所提升。这一方面得益于战后物价上涨一度放缓,另一方面得益于教授常规薪津的大幅度增长。如表2所示,昆明教授薪津实值从1945年上半年的10.9元,到1946年上半年增加到27.3元,逐步走出抗战中后期的“薪津洼地”。战后初年,教授薪津涨幅也远超生活费指数的上涨。1945年8月,重庆公务员生活费指数为208512,到1946年3月仅微增至211422。但在此阶段,重庆中央大学教授薪津从3.5万元猛增至14万余元。援华会在制定1947年预算时曾指出,教会大学教授薪津已恢复到战前购买力的12%到15%,并且希望在将来提高至40%。该报告还提到,当时国立大学已将教授薪津提高至战前的38%。这一说法并非虚言。上海各大学教授联谊会在1946年10月致函教育部长朱家骅,他们抱怨待遇过低:“目前大学教授依照公务员待遇,战前月薪500元者,目下仅可得50余万元,以物价指数言,仅合战前100元弱。”战前月薪500元教授本就凤毛麟角,教授们所言虽有夸大,但恰能够准确的看出当时教授薪津实值已恢复至战前的20%或以上。从1946年12月起,行政院进一步上调公教人员薪津,其中如南京、北平等一类城市,生活补助费基本数17万元,加成1100倍。月薪600元的教授,生活补助费即有83万元。吴宓在1947年3月宴请北大教授徐友松,徐在席间谈及北平学界现状说:“教授月得九十余万元,生活甚舒适。”吴宓在武大薪津虽赶不上北平,当月薪津也有58.9万余元。从1945年下半年到1947年春,大学教授收入较战时实际上有较大改善。